“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参与村规民约制定是赵县法院赵州法庭参与乡村基层治理的新途径,也是大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
近日,赵州法庭前往南柏舍镇徐家寨村,主动参与指导、积极推动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与运行,共同商讨完善村规民约相关事宜,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讨论。
会上,双方就如何提升村规民约自治、法治、德治化水平进行讨论,法庭干警就村庄治理、环境卫生、邻里关系、纠纷解决等方面提供了详尽的建议,结合所辖区域的特色,让村规民约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促进,在情理并用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下一步,为持续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赵州法庭将继续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实质,持续强化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群众“身边法”的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参与、积极指导辖区行政村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