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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检察院对一起涉案35万余元医保诈骗案提起公诉

来源:河北法治报  2024-8-5 10:23:22

  河北法治报讯 (黄明宇 范梦宇)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5万余元、涉案人员10人,涵盖诈骗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医保诈骗案件。

  据了解,2023年6月28日,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李某甲就医数据异常,存在利用医疗保障待遇机会购药转卖谋取私利嫌疑,遂将该线索移交至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立即立案侦查,并商请满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经审查,自2023年1月起,李某甲多次从满城第四医院、清苑区人民医院、顺平县医院、保定第一中心医院等多家医院购买药品并转卖。为查清案件细节,满城区检察院针对医保基金诈骗案件的特点,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其医保数据明细、医院就诊记录、银行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及物流交易信息等资料,确定了李某甲的交易对象为李某乙。

  经进一步调查表明,李某甲与李某乙均为尿毒症患者,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二人于2022年10月在网上相识,接触一段时间后,李某乙教唆、授意李某甲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从医院开具药品,并转卖给自己,从而获得一定报酬。根据李某乙交代,他不仅自己利用医保待遇购药销售,还教唆、授意张某、王某、朱某、陈某、赵某等尿毒症患者提供医保卡供其使用,冒名就医、购药。这些人明知多刷医保药品属于违法行为,但为了牟利,仍将医保卡借给李某乙在医院开具医保药品。

  2023年1月,李某乙在贴吧中看到回收药品的帖子,结识了倒卖医保药品的“药贩子”陈某。为牟利,在明知李某乙销售的药品是利用医保骗保所得情况下,陈某仍向其回收药品并加价销售,收购的医保骗保药品共计11万余元。至此,形成了一条涉及10人涵盖参保人、收药人的完整收药卖药链条。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走访咨询了多名医保专家、医生,通过比对同种疾病患者的正常用药量,确定了违法犯罪嫌疑人李某甲的开药频次和产生的费用都远超划定的正常范围。经查,李某甲利用医保待遇开具药品转卖,共计骗取医保基金4万余元;李某乙则利用自己和他人医保卡共计骗取医保基金31万余元;陈某明知其收购的药品为医保骗保所得,仍非法收购并加价销售,销售额达11万余元。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发生后,满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召开了打击医保诈骗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如何打击整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展开交流讨论,为接下来办理医保骗保案件,形成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的履职合力打下基础。

  检察官提醒:

  医保“回流药”是指行为人利用医保报销购买药品,在个人实际支付购药费的基础上加价销售给他人,致使医保基金遭受损失,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而且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守护好“救命钱”的同时,也要警惕各种诱导式的洗脑,避免被卷入欺保骗保的漩涡,否则不但医疗保障待遇会受到影响,一旦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如发现“收卡”“倒卖药品”等行为,也请第一时间报警,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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