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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4-8-22 14:53:20

  燕赵人民代表网讯(姜育耀)8月16日,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上条例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会议现场 姜育耀 摄

  《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分为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和程序、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城市更新支持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四十三条。该条例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机制,规范了将城市体检、规划编制、单元策划、项目管理和年度实施计划相结合的城市更新规划计划制度,明确了修缮利用、改建完善、拆除重建的三种城市更新实施方式,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将符合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的美学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市更新的规划及建设中,以多种建筑形态、多样城市色调增强城市的美学风格和文化品位。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进民 姜育耀 摄

  《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分章节,坚持“小切口”入手,秉持“需要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的原则,共二十三条。该条例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全链条管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机制体制的细化规定,并细化了夯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基础保障的规定。

会议现场 姜育耀 摄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学习培训,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组织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使地方性法规得以有效执行。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进民,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郝峻峰,邯郸市建设局副局长王军方等领导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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