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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4-8-15 15:29:02

  为了规范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四项举措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工作,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市人大系统联动监督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县人大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主任会议,研究起草《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的工作方案》并报县委主要领导审阅批示,县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通过并下发。为确保联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主任马建权为组长的专项监督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监督行动小组和综合协调小组,加强对专项监督的组织领导。

  二、培训业务、提升能力

  组织工作专班及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省、市联动监督动员培训会议,认真领会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保证联动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取得实效。5月10日,全县人大系统专项监督行动暨联动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农业农村工委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工作调度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确保联动监督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规范有序开展,组织专班成员和监督代表参加省市的视频培训和联动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升了专项监督工作的能力,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三、依法依规,精准监督

  一是摸清工作底数。为摸清我县《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60份,收回50份,通过问卷发现我县存在宣传氛围不浓,《条例》知晓率不高问题。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成立了由徐冬梅主任任组长,部分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于6月18日就我县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蘑菇峪镇张杖子村、蓝旗营镇马圈子村等地实地查看了国债项目实施情况、防汛演练及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县还存在条例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培训和演练还有待加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分地段清淤不到位等问题,已将三条立行立改问题转政府及相关部门。三是领导一线实督。兴隆县近期先后经历3次强降雨过程,县人大五位班子成员,深入包联乡镇,驻乡镇督导,一线了解情况,一线解决问题,一线落实条例各项举措。

  四、跟踪督办、务求实效

  7月23日,县人大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行动阶段性汇报,并就持续开展监督,推动《条例》落实提出两点工作提示: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提请政府及相关部门吸取兄弟县区近期防汛避险事故教训,始终绷紧思想防线,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全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对重点点位再检查。督促部门、企业、乡镇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我们将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并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各项要求,为全县安全度汛提供监督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将在9月底前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形成审议意见正式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依法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确保有关领域问题整改到位。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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