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吃喝享乐,长期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违规收受礼品;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勇以权谋私,亲清不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这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背弃初心使命,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心中缺乏敬畏,未能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这些示例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有个紧箍咒,要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心存敬畏之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不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常敲思想警钟。党员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以苦为乐的精神,看得淡、放得下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精神境界,真正看淡个人得失、看开功名利禄,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党性修养作为遵守纪律的支撑。
常紧纪律之弦。纪律之于党员干部,犹如空气之于生命,一刻也不能缺少,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同时也是自觉的纪律,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和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自觉践行纪律要求,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发挥好纪律的最大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