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威县法院第三党支部召开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忠诚担当干净干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的,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学习和讨论,支部书记高辉主持活动。
会上,支部书记高辉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新修订《条例》的背景和意义,强调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性。带领大家着重学习新修订《条例》的第七章和第八章内容。
陈杰院长在活动中指出:一是要提高站位学。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全面学、反复学,筑牢政治忠诚,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二是要融会贯通学。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强化学思践悟,做到融会贯通,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三是要联系实际学。要立足联合党支部负责的人事、党建等实际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思路举措,坚持把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遵循,树立正确政绩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组织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