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各自抚育一个孩子,定期相互探望、团聚,最大程度保障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这是5月6日顺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经过承办法官悉心调解达成的共识。而促成共识的,正是一张《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于2011年2月23日结婚,2012年4月26日生育长女刘某甲,2017年2月14日生育次女刘某乙。婚后双方因琐事经常争吵,矛盾不断加深,多次协商无果,赵某遂以感情彻底破裂为由,于2024年4月26日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了解当事人婚恋过程后,进行了劝说,但当事人坚称感情完全破裂,愿意一别两宽,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争论不休。事已至此,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了当务之急。承办法官结合多年来审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向原、被告申明父母关爱对子女顺利度过青春期、叛逆期的重要性,从情、理、法的角度讲述了父母离婚应尽量减少对子女的影响,并向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在领取并认真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后,当事人结合实际选择了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的方案,并就探视、监护等事项达成共识,都表示会积极履行抚养义务,最大程度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给予孩子关爱,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发出,进一步引导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增强责任意识,给予未成年子女充分的关爱,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