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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法院古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名誉权纠纷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李成芳 彭佳文  2024-4-9 15:04:23

  古稀老人起纠纷,能动调解来平息

  (李成芳 彭佳文)近年来,涉老纠纷层出不穷,古冶法院古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原本相互怨怼的两位老人经过工作人员的悉心劝导,成功打开心结、放下成见。

  L某与S某系邻居关系,L某在某小区经营一家诊所。2022年12月,L某生病,因S某会扎液,L某就请S某为其输液。2023年4月,S某到L某经营的诊所谩骂,理由是L某故意将病毒传染给自己,并向别人传谣说邻居死亡是因为L某传染的病毒。L某因S某无休止的造谣及谩骂,使自己精神受到很大压力,严重影响正常生活,遂将S某起诉至古冶法院。

  古冶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申璐通过阅卷、电话沟通等方式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案情经过及邻里相处情况,深入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为妥善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和谐,法官首先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原告L某的名誉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法官从建立友好和谐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过往不咎。最终,在法官从情到理、从理到法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并向原告赔礼道歉,给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被告当庭履行完毕,至此,两位古稀老人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下一步,古冶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延伸审判职能,加大对涉老案件的调解力度,让“夕阳”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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