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曹妃甸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调解圆满的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甲原本在被告乙公司工作,后乙公司与甲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由此引发纠纷,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法官调解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安排了开庭时间。通过庭审,主办法官明晰了该案的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庭后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详尽的分析,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最终在主办法官的调解下,原告甲放弃了部分诉求,被告乙公司也同意依照法律规定向甲支付相关费用,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且乙公司当场向甲支付了款项。甲收到款项后,向法官表示了感谢,甲表示其离职后与原公司的纠纷一直困扰自己,现在纠纷终于解决放下了一桩心事。
案结事了
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帮助当事人及时拿到了经济补偿金,维护了其相关劳动权益,还了却了当事人的心事,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继续抓好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努力将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