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被告当场向原告偿还了所欠借款。
本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原告20岁,被告23岁,双方年纪尚小。被告向原告借款1600元,因被告现在还在上学,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偿还原告借款,故产生纠纷。
正定法院特邀调解员王彦青在认真研究案件后,主动联系被告家属,与被告母亲成功联系上后,王彦青同时约请了原被告一起到法院调解。被告和其母亲一同来到法院调解室,一开始被告母亲面露难堪,让被告自己说清借款事实及偿还办法,见此情形,特邀调解员和承办法官高倩分别做原告和被告母亲的工作,在经过耐心地讲解后,被告母亲同意替被告偿还借款。在法官及特邀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被告向原告当场微信转账了借款及案件诉讼费1600余元,原被告化解了矛盾,重新握手言和。
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正定法院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积极回应群众的合法诉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常驻群众心中,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