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新征程上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制度优势、彰显人大担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一要在全面坚持党的领导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切实谋划人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硬招、实招、关键招。要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统筹安排决定、监督、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保障人民权益,让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载体。
二要在正确有效依法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精心确定监督议题。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精准选题,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发力点,力求监督议题选定和实施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二是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用好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破解难题作用,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和完善。坚持在每项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的、任务、方法、步骤和要求,增强监督的计划性。常委会会议审议前,认真讨论报告,努力做到审议意见聚焦问题、抓住关键、有的放矢,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建立常委会与政府、常委会工作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审议意见办理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审议、评议、询问及满意度测评,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在促进代表履职行权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密切联系代表群众。落实好“双联系”制度,在联系的频次、广度、深度和效果上再提升,推进代表联系群众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动员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二是优化代表服务保障。不断强化代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探索和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态化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审议,扩大对常委会工作全过程参与。着力提升代表家站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常态化组织代表进家站开展活动,发挥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显著优势。三是加强代表建议督办。通过严格把关、科学分类、跟踪督办等举措,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督办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四是强化代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选民对代表工作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选代表干什么、代表为人民群众做了什么”,切身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