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瑾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告还涉及其他案件,于是将两案安排在同一天调解,并于当日成功调解两起案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
2022年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商贸公司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某商贸公司完成供货后,某建筑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迟迟未付,某商贸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桥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瑾受理案件后,经过认真阅卷,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当日被告未到庭应诉。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庭审结束后,赵瑾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调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赵瑾发现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还有另外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考虑到两案涉及的被告相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在与三方当事人沟通后,她决定将两起案件安排在同一天进行调解。在两起纠纷调解中,赵瑾从当事人合作关系出发,强调企业诚信经营的理念,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在赵瑾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均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对法官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