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 (记者 李文秀)今天,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省检察院今年初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诉促治,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助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假药,妨害药品管理等多个罪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共计400余万元,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违法者形成震慑。
衡水两级检察机关紧盯网络平台、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做优食药安全专项监督,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履职中发现的部分网络外卖平台未履行资质资格审查、同城直送存在不规范经营、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以及违规售卖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等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式交叉检查。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共检查经营主体728家,对2家经营主体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对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商采取分区域集体约谈、现场约谈24次。
聚焦全市经济发展特色和群众身边“小事”,衡水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了一系列专项监督典型案件。其中,阜城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美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选为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饶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农产品追溯码规范使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专项监督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