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隐蔽在省外闲置农家院里镀铬定会安然无事,未曾想事隔2年案发后依然受到法律惩治。日前,李某经临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1月,山东省临清市的李某联系到一批金属零件镀铬生意。为减免镀铬加工环保工艺流程投入并逃避监管,当年2月至5月期间,他来到临西县找到距县城20公里外的教场村租用一闲置院落(户主另案处理),完成了这批零件的镀铬加工。2022年6月,该县公安民警在履职排查中发现该作坊,其案涉水槽尚有未排出的液体,经取样化验,均含有铅、锌、铬等有毒有害成分,其作坊内土壤铬含量是环境质量标准的71.6倍。
2023年11月,该案在侦破后移交至临西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经办案检察官释法教育,李某汲取了深刻教训,积极认罪悔罪,签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上缴了一万元罚金,同时检举了一起后经公安查证属实的污染环境案件。鉴于此,检察机关公诉时,对其提出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的量刑建议。日前,法院审理时,鉴于其审查起诉期间认罪悔罪表现,采纳了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