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20时41分,一辆车牌号为冀E9****小型轿车驶入卡点,引起藁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交警的注意,执勤交警再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检查时,闻到该车驾驶人一身酒味。驾驶人李某也主动交代自己刚喝完酒,经询问得知,李某是从外地来的,晚上与伙伴在附近餐馆吃饭喝酒后,便开车回工地,眼看距工地不足500米了,没成想碰到交警查酒驾。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让交警更意想不到的是,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于2020年9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威县公安局常屯乡交警中队查处过。深知自己第一次酒驾,第二次又醉驾,驾驶证保不住的事实,驾驶人李某懊悔不已,开始不断地求交警“我罪有应得,但我孩子正上高中,我不能影响孩子的前途啊!”“我实在是接受不了,能不能通融一下啊?”
早知如此,何必酒驾!经随车医护人员对驾驶人李某抽血检测,结果为156.60mg/100ml,仍达到醉驾标准。最后执勤交警对李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等处罚。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