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畅通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地提升公安机关外部监督整体水平。8月18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人民警务监督员聘任大会”,人民警务监督员和公安系统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兴隆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春青,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文宁,公安局政委李颖达出席会议。
兴隆县人民警务监督员聘任大会现场
会上,宣读了《聘任人民警务监督员的决定》,为承德市人大、市公安局聘任的25名人民警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证书,3名人民警务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文宁同志就支持人民警务监督员开展工作表明了态度,对全体公安干警提出了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春青,就建立人民警务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人民警务监督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保障人民警务监督员履行职责以及下一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5名人民警务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和工作证
人民警务监督员代表赵海江发言
人民警务监督员代表陈志友发言
人民警务监督员代表张宝军发言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文宁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春青讲话
高春青指出,建立人民警务监督员制度,聘任人民警务监督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促进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务实举措,利于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有利于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推动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高春青要求,作为人民警务监督员,就要掌握好涉及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要了解警察队伍情况,要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工作上对他们有什么要求,百姓对他们有什么需求。这样,才能知道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怎么样做,履行好人民警务监督员的职责。加强学习、把握工作方法、强化督促整改,既要及时发现人民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善于分析思考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和督促人民警察整改提高,既要勇于指出人民警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问题,也要善于宣传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好做法、好事迹、好风气。
高春青强调,全县公安系统要从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入手,站在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植根于人民、高效公正履职,打造新时代高素质的公安铁军队伍,更好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神圣使命的高度,来认识聘任警务监督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和配合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全县公安干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公安队伍建设水平。 一要建立工作机制,保障沟通渠道畅通,公安机关要成立组织,建立问题移交、交办、反馈工作平台,确保联络沟通顺畅、高效。二要主动接受监督,为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三是聚焦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警务监督员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法治政府建设、“四个兴隆”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单位:兴隆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