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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法院:延伸司法服务 守护“契约精神”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王亚洲  2023-8-1 10:13:41

  近日,滦南法院扒齿港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守护了契约精神。

  2018年,原告滦南县某村委会与被告马某口头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村东河套大约29亩地、8亩地两地块承包给被告马某,承包期限自2018年4月至2023年4月,29亩地块承包费370元/亩,8亩地块承包费300元/亩,并约定上述地块只能用于农产品耕种生产,不得用于栽植树木、非农建设等。在土地承包期间,被告在29亩地块栽植桃树、核桃树、杨树,在8亩地块栽植杨树。承包期满后,原告多次通知被告将上述地块树木清理干净,并将上述地块返还,被告均未配合,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扒齿港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该村委会负责人核实情况,并与该村委会负责人来到被告家中,一起做被告工作。办案人员通过与被告的交谈得知,原、被告确实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承认当时双方有关于“不得栽植树木、非农建设”的约定,被告对其在承包地上栽植的树木不愿铲除,如铲除树木原告应给予补偿。办案人员在耐心听完被告的陈述后,向其解释了法律关于口头协议的规定,并站在被告角度阐明“契约精神”的重要性。在经过办案人员与村委会负责人的耐心劝说下,被告的思想有所松动,办案人员在离开时给被告留下了联系方式,称其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两天后,村委会负责人告知办案人员,经被告同意,村委会正安排人员与被告一起清理承办地块上的树木。

  至此,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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