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5月2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朝红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保定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莲池区养犬登记站、便民服务点和竞秀区犬只留置检验所等点位,详细了解了犬只留检所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犬只登记点犬类免疫和登记工作、公共区域周边犬只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莲池区、竞秀区等6个县(市、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与市公安、农业农村、城管、财政等部门进行了座谈,围绕《条例》贯彻实施现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韩朝红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韩朝红指出,《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基础工作扎实、宣传发动到位、整治取得实效,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初步治理,养犬人依法养犬意识普遍增强,犬只登记率与年检率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在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工作举措、执法力度、硬件设施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韩朝红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力气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坚持宣传开路,在立体化宣传上作文章,集中宣传上下功夫。既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也要拓宽渠道、创新形式,优化新兴媒体的功能,推动市民文明养犬素质的整体提升。三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养犬管理工作水平。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局面。进一步完善经费、人员、制度保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养犬管理与服务。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规严肃性。采取有效措施,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执法活动,及时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增强执法刚性。加强日常执法和常态管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广维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