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民二庭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使一家已停产停工的企业顺利转租,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了县域法治营商环境。
某建材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入狱后,以整体承包经营方式将厂房及设备承租给债权人,后该案原告与被告达成转租协议,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因租赁费用及经营权等问题发生纠纷,原告遂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
该厂于5月26日全面停产,工人放假,陷入停滞状态,滦南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为避免损失继续扩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协商,积极引导双方从企业恢复经营生产的角度考虑问题。经多次协商,被告同意解除合同,后经办案法官及当事人的共努力下,将已停止运营的涉案企业顺利转租他人。
6月5日,办案法官前往厂区,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对厂房及设备进行了清点、勘察。并于两日后在办案法官的全程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及新的承包人将相关机器设备移交,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双方当事人损失,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