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到二〇二五年
全省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将得到有效遏制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省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VOCs(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0%和20%以上。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5至9月臭氧高发期为重点时段,聚焦臭氧生成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加快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过程VOCs系统治理,加大锅炉、炉窑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完善臭氧和VOCs组分监测体系,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加大区域联防联控力度,健全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机制,精准有效应对臭氧污染过程。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胶黏剂、油墨使用比例分别下降20%、20%、15%。严控工业源无组织排放,加强生活源无组织管控。强化油品VOCs综合管控,2024年1月1日起,港口万吨级及以上原油和成品油装船码头泊位及直接相连的配套储罐,在国内从事油品装载作业的现有8000总吨以上油船和新建150总吨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强化泄漏检测与修复,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推进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强化园区和产业集群整治,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原则,分批分次推进全省涉VOCs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治、统一管理,力争2025年全省所有涉VOCs园区和集群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氮氧化物治理攻坚行动。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整改。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以钢铁行业全面创A为引领,推动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6个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创A,推动全省工业企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
臭氧污染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攻坚行动。编制VOCs源清单,全面摸清全省2.26万家涉VOCs企业排放量、排放种类、溶剂使用量、治理设施水平等各类基础信息。以VOCs源清单编制为基础,逐步搭建全省臭氧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监管精细化、智能化、自动化,有效提升源头预防和监管效能,实现臭氧污染防治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臭氧来源解析、产生机理和传输规律研究,加大卫星遥感、激光雷达、VOCs无人机应用推广力度。强化气象分析研判,全面提升省市两级臭氧污染预报水平,力争提前10天精准预报臭氧污染级别。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健全完善区域统一的臭氧污染预警标准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