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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韩世珍  2023-6-10 16:04:14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近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教科文卫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前期加强了理论及业务学习、研究分析具体法条,“四聚焦”夯实了检查基础(聚焦检查重点,明确检查方向;聚焦问题底数,推动问题解决;聚焦“全面客观”,实行“市县代表”联动;聚焦“短板、漏洞、弱项”,查找“突出、紧迫、现实”问题),确定了五项“检查重点”,制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现状调查表”等内容。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半壁山镇卫生院4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召开了座谈会,同被检单位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与会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此次检查通过查、看、听、问的方式了解两项法律在我县贯彻实施的情况,肯定了县政府在重视传染病防治及管理工作方面所作的加大投入力度,建全机制,侧重预防、着力提升传染病防控及治理水平等方面工作,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爆发的这几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重视程度,保障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针对此次执法检查,检查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律责任。不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推动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落实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职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结构。推进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编制资源统筹调剂,通过统一招考或选聘等方式,为各级疾控机构配足与职能相适应的编制人员。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一线岗位疫情防控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鼓励人员双向流动,优化医疗队伍年龄结构,储备医疗人才。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夯实防治基础。县政府要统筹卫健、财政、医保和人社部门部门综合练力量,研究细化具体有效举措,落实各项防治制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的资金保障,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健全政策措施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加强健康驿站及县城内便民核酸采样亭等防疫设施的管理,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好效益,妥善处置防疫设施及物资,避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及流失。四是落细防控措施,加强重点防治。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系统,控制重点传染病的传播。持续抓好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抓好血站、饮用水、食品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落实好免疫规划任务,提高流动人口、基础免疫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强化疫苗流通和使用的链条监管,全方位、全周期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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