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徐冬梅、霍兆东、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了近期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县人大视察组关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政府副县长杜志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刘宇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祝宝森,相关报告人、拟任人员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作者单位:兴隆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