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市法院2022年度优秀案例的通报,曹妃甸法院员额法官张路晗撰写的《国家监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申请变更监护人案》、法官助理乔小叶撰写的《电子方式投保下的提示说明义务——郑某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曹妃甸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市法院2022年度优秀案例。此次全市两级法院开展2022年度优秀法院评选活动,经过两轮评选,共评选出10篇优秀案例。
近年来,曹妃甸法院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和学术论文工作,严肃认真对待每一项调研课题,鼓励干警在圆满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讨论。通过不断地积累和沉淀,将在审判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所想总结成优秀的调研文章和精品案例,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无私裁判案件,聚精会神研究法律,精益求精撰写裁判文书,加强司法经验交流借鉴,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