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立案前财产保全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既避免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及时高效保护了申请人权益,同时也为优化县域法治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案中,被申请人甲与原告某保险公司因交通肇事损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解决,保险公司将本案中被申请人甲诉讼至滦南法院,滦南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被申请人甲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保险公司欲向滦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为优化县域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有效保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依保险公司申请。滦南法院执行局依法通过执行保全程序,对甲的银行卡、微信余额等财产进行了查控,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于甲,甲得知相关情况后,主动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就相关事宜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意见,并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保险公司也不再申请执行立案。
至此,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前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