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21时31分,藁城交警机动中队执勤人员在金五路与慈上村口处设卡夜查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涉嫌酒驾,遂示意该车驾驶人韩某停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韩某称,干了一天活太累,晚上吃饭时就喝了一瓶啤酒解乏,没成想回家途中被查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韩某未取得驾驶证,同时驾驶的电动四轮车无牌,系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
最后执勤交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扣留该机动车,韩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罚款等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市面上出售的机动车,有的属于超标电动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交通违法后将按驾驶机动车予以处罚,构成酒驾、醉驾同样会被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时,也将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赔偿、处罚。因此,购买四轮电动车时,要向当地车驾管部门咨询该车辆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内,不要轻信商家宣传,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