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威县法院对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适用范围、告知程序、文书转递等方面进一步的规范,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健全会商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通报协调机制,每1-2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解决并加以完善。设置专门的内勤人员专门负责刑事律师工作并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程序公正。在受理案件后,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制发统一制式的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告知书送达被告人,详细列明被告人所犯的罪名及适用的程序以及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申请提供法律帮助。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的,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送达相关手续。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对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四个优先”,同时刑事案件指派根据律师业务特长、年龄结构等特点,实行尊重受援人意愿与法律援助中心选派相结合的“点援+选派”指派模式,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构建援助网络,提升送达效率。法院刑庭与县法律援助中心注册专门的邮箱并成立钉钉工作群,需要传递文书时通过邮箱以加密的形式第一时间送达,并在工作群中通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此种模式下,一个案件的指定工作由原来的三、四个工作日大大缩短到一、二个工作日,有时半个工作日就可以处理完,大大提升了送达效率。(威县法院 张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