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 “打击老赖年”活动,提升执行质效,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的老赖绝不手软,采取“应拘尽拘”措施,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侯某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判决王某返还侯某105000元。执行立案后,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王某经我院依法传唤,拒绝来院。
4月13日,申请执行人侯某向本院反映,被执行人王某因另案纠纷到法院开庭。经执行干警孟杰、董燕与审判法官核实,确认系同一当事人。在被执行人王某开庭结束后,立即对其进行传唤,并责令其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我不欠她的钱,这是她委托我投资的钱,我也没钱偿还。”在执行干警3个多小时的调解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拒绝履行,并表示不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为确认被执行人现住所的真实性,执行干警同被执行人一同前往其住所。在确认其住所后,本院传唤其于次日再到法院进行协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海港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往拘留所过程中,执行干警仍努力劝导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义务,向其释明逃避执行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其亲属联系,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部分欠款,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双方对剩余欠款达成和解。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以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海港法院执行局 孙延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