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邑法院与临城警方联手,将逃逸的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拘捕归案,并依法收监,对其执行拘役二个月十五天的刑事处罚。
2022年1月4日2时25分许,马某某饮酒后驾驶前后用黑色塑料袋遮挡号牌的小型面包车,在高邑县中兴大街与南星路交叉口等信号灯时睡着,被后方群众举报。交警赶到后对其进行控制,并带其至县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马某某静脉血中检出的乙醇成分含量为249.8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高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该案宣判后,因疫情原因影响,马某某未能及时收监。今年疫情过后,高邑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拘役,马某某抱有侥幸心理,与法院和公安玩起了“躲猫猫”游戏,拒不到案服刑,高邑法院果断作出对马某某的逮捕决定,对其进行网上通缉,临城县警方也积极配合,于近日将马某某抓捕归案并交付执行。公安与法院携手合作,让违法犯罪者得到了应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