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冶法院唐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古冶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经过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从司法层面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案也是唐家庄法庭审理的第四起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
本案中,原告的父母自愿协议离婚后,其母亲(本案被告)一直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但随着原告年龄增长,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原告现在生活和教育支出,双方当事人因增加抚养费一事产生矛盾纠纷,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本案后,主办法官王胡一秉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积极与区检察院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纠纷化解。同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得到同意后立即组织调解,区检察院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参加。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并从情理法的角度积极释法说理: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关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后应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避免孩子因为原生家庭破裂受到二次伤害......
最终在法官的劝解和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增加抚养费,并承诺以后按照此标准按月给付原告抚养费。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一起案件背后是当事人一段鲜活的人生,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被世界温柔以待。下一步,古冶法院将继续主动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在法治晴空下健康成长提供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