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滦南法院坚持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与石家庄桥西法院通力配合,协助兄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4月12日中午,滦南法院执行局接石家庄桥西法院执行局电话,称在该院受理的魏某申请执行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某为滦南县户籍,但实际居住地不详,该院执行干警已到达滦南县辖区,请求滦南法院协助执行。接到桥西法院协助执行请求后,滦南法院执行局当即安排人员与兄弟法院进行对接,了解详细案情,研究执行方案,安排执行警力,全力配合执行事宜,于当日下午3时许,将被执行人刘某强制拘传至滦南法院。为促进案件及时有效履行,滦南法院与桥西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做起被执行人刘某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和法院将进一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经两院执行干警共同努力,被执行人刘某最终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由其家属代为一次性全额履行了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接过现金,失声痛哭,向滦南法院与桥西法院两院执行干警深鞠一躬,以表谢意。
至此,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滦南法院与石家庄桥西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