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20时50分,藁城交警机动中队执勤人员在市府路与兴安村村西1000米处设卡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一辆车牌号为冀A5****小型轿车随车流驶入卡点,遂示意该车驾驶人降下车窗接受检测,测酒棒显示为红色,显示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该驾驶人也承认自己“喝酒了”!
执勤交警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驾驶人武某表示配合,但在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不予配合敷衍吹气,多次都未能成功测试出有效值,企图逃避检查。
经多次劝说无果后,执勤交警只能让随车医护人员对驾驶人武某进行了抽血检测,检测结果得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结果为194.7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武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