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徐冬梅、霍兆东、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刘宇坤,县政府副县长任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祝宝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云志,相关报告人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兴隆县人大办公室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