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阜平县妇女联合会召开“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县妇联主席周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金岭及第二检察部、县人大、县政协、东寺社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金岭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第二检察部主任顾艳阳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结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和宣讲,认为双方可以在妇女就业歧视、家庭暴力、人格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县妇联主席周昭高兴地接受了阜平检察院的合作建议,并介绍了县妇联工作的开展现状,殷切希望检察机关给予法律支持,有助于解决一批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痛点难点问题。
随后,参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妇女平等就业、预防性骚扰、妇女儿童性侵救济、婚姻家庭法律保障以及新时代妇联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行了畅谈,并听取了出席会议的县人大、县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对检察机关与妇联加强协作共同保障妇女权益的意见建议。
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密切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沟通联系,借助公益诉讼和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共同守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协作配合,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阜平县妇联会签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旨在凝聚社会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强大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