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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收款账户先确认,被告主动履行更便民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3-2-22 10:36:54

  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南堡法庭在为群众办实事,回应司法实务痛点方面努力探索,学习先进经验,勇于创新实践。近期,在全面落实先行确认退费账户后自动退还诉讼费制度的基础上,南堡法庭又开始试行收款账户主动确认制度。司法实务中,很多案件的原告为数人,比如交通事故中原告为数个继承人、合同纠纷中原告为数个合伙人,这就导致经常会出现各原告内部之间实际存在矛盾纠纷的问题。在诉讼过程中,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各原告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各原告一般不会表现出其内部矛盾,一致性地追求蛋糕最大化。但是,当被告向原告给付金钱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有的原告之间怕分配不均,便不再同意将履行款项全部汇入某一个原告的账户。那么,在该案无法处理其内部纠纷的情况下,就会造成很多被告想主动履行而又无所适从的情况。还有一些案件,虽然争议不大但是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互相之间不想见面、沟通,只想从法院获取账户后直接汇款履行。诸如此类,如不能很好的解决,甚至导致有的被告被迫或者主动选择成为被执行人,通过将款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而脱身。这不但增加了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更重要的是使可以主动履行的被告成为被执行人而影响其信誉。

  为解决上述司法实务痛点,南堡法庭全面试行主动履行收款账户确认制度,学习先进经验,制作制式《收款账户确认书》,与地址确认书、退费账户确认书等一并交由原告填写(原告亦可根据法庭提供的电子格式自行制作填写)。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便可根据确认书中确定的账户主动履行义务。现阶段,该项制度运行良好,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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