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21时35分,藁城交警机动中队执勤人员在通安街与仁爱路交叉口处设卡夜查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A3****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魏某有酒驾嫌疑,魏某称,我就喝了一瓶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信息核实时发现,魏某曾于2017年9月16日在歧银线与东城街南100米处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大队机动中队查获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系二次酒驾。
执勤交警对驾驶人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该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魏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 驾驶人魏某称,自己喝了一瓶啤酒,没成想干完活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