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张家口堡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会展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俊明,桥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向义参加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现场回答了来自张家口日报社、张家口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等记者的提问。
《张家口堡保护利用条例》已于2023年8月2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9月21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遵循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结合我市实际,从保护原则和主导功能、进一步科学划分和厘清各级政府职责、强化对张家口堡的保护、改善张家口堡内人居环境和繁荣张家口堡业态等五个方面对张家口堡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规定。
《条例》的实施,为张家口堡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通过法治手段来解决张家口堡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突出问题,对促进古堡繁荣发展,守护历史遗产,赓续城市文脉意义重大。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