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16时04分,藁城交警大队廉州镇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迎宾大道与通安街交叉口处,对一辆车牌号为冀B2****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朱某持B1驾驶证,却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构成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驾驶人朱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藁城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朱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