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三个紧扣”的要求,遵循“抓大事、重实效”的原则来定位、谋划和推进工作。一是紧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与党委同向、与时代同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制度,常委会监督计划、监督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在“4+3”联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省市联动监督工作部署情况,第一时间组织起草各项工作方案,并选配108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有相关专业特长的代表组建7个专项小组,实现检查点位全覆盖、重点领域无死角、目标任务零遗漏,有效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二是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聚焦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用心用情用力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持续深化监督。突出民办教育、医疗卫生、农村劳动力转移、生态环境保护、长护险制度建立情况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支持政府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民生投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政府决策与民生需求精准对接、高度融合,让代表和群众为政府工作“命题”;在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工作中,常委会每年分3次听取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报告,年初看安排,年中要进度,年末验成果,4位常委会副主任根据工作分工认领任务、带队监督,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专项监督活动,对照政府完成情况报告,抽查点位,现场阅卷、一线评分,有力推动了民生实事项目建成投用。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建立常委会主任领衔督办、专委会归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三结合”机制,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和具体行动。三是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每年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情况报告,促进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作用,先后就《行政许可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在县域内正确有效实施。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政府专项报告,督促依法做好报备工作。对县法院构建基层治理“三个一”机制、维护司法公正、营造优良法治环境工作进行视察,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进一步提质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