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只有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才能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进行审议。此次修改地方组织法是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需多措并举。
一、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与主要表现形式,其在发展与实现过程中必须要依赖政治推力与法治保障。因此,有效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处理好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二、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让民主监督发挥实效
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代表作风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加强人大代表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履职积极性。要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发挥代表履职作用。健全各项制度规定,结合日常工作重点抓制度的贯彻落实,使人大代表在广听民意、集中民智、直抒民愿中积极履职尽责。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形成正确导向。激励人大代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工作科学发展,调动人大代表建言献策、促进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
三、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围绕人大"四个机关"定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要不断完善健全科学合理、导向明确的制度体系,不断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活力。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建设中,要积极贯彻党委意图,符合和体现党委的决策意志,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向党委汇报制度。要大兴学习之风,提高履职能力。教育和引导人大机关干部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围绕规范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对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也是人大工作发展提高的需要。(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