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高建庄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分局相关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宣传过程中,民警深入村庄通过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辖区群众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辖区群众环保过节、平安过节。同时,民警深入辖区大集、村居,利用宣传单、横幅、村内喇叭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告知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性,鼓励、引导辖区群众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期间如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以此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期间,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与商户签订禁放烟花承诺书67份,张贴宣传海报49张,悬挂条幅35条。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推动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高建庄派出所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强化整治力度,确保“禁放”不反弹。
一是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组织辖区35个村干部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会。会上沈永卓所长为大家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并结合辖区现实情况对各村干部进行工作部署,要求各村干部利用村广播向村民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不要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违规燃放。
二是全所民辅警深入辖区,加强禁放宣传力度。1月18日,高建庄派出所全体民辅警走进村庄、走入店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与商户签订禁放烟花承诺书67份,张贴宣传海报49张,悬挂条幅35条。并在微信群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及禁放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动员亲朋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三是加大辖区巡逻范围,及时查处流动性经营烟花爆竹人员。对销售烟花爆竹等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禁放措施全面落实,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