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聚焦河北 市县人大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代表履职 社会
法治时空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论坛新声 财经 文教
燕赵人民代表网>>社会

11月1日起实施!河北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流程

来源:河北日报  2022-11-1 11:17:45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通告,明确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优化后的缴费流程包括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完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需要《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税务机关委托的金融机构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此外,通告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需要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除特殊缴费业务外,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按照本通告缴费流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通告所称医疗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河北日报记者 吕若汐)

责编:李宏鹏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