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成功调解一件因为房屋买卖产生纠纷的案件。
原被告双方经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全款购买被告所有的房屋,但是在原告检查房子时,发现房子有漏水情况,原告认为被告隐瞒了房屋漏水情况,当即决定终止合同,要求被告退还已支付的20万元购房款。原被告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起诉到法院。
法院调解中心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释法明理。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被告同意退还原告20万元,被告也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了退还义务,案件最终得以解决。
法官提示,个人房屋买卖之前一定要了解这些!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屋面积多大?
3、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4、该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
5、在最后还要对房屋的配套设施进行基本的检查,以防出现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