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辉与被告张某光经人介绍相识,于2019年6月18日登记结婚,无婚生子女。婚后原、被告因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争吵,原告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于2020年8月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再次提起诉讼。
经查本案的案件事实并不复杂,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被告想要求原告返还彩礼。考虑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双方一旦走上法庭,就意味着彻底撕破脸皮,矛盾会不断激化,不利于社会的合谐稳定。
为了破除这种你赢我输的对立,建立双赢格局,办案法官并未通过判决来处理此案,而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找到原、被告双方,结合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在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用亲情来打动双方当事人。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调解离婚,本案得到和谐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