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滦南法院召开2021年度第4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主持,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晓辉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2件在县域具有社会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案件主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汇报说明。郭晓辉检察长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为审委会讨论提供了参考。经审委会委员表决,最终形成决议。
李柳青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监督职能,是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滦南法院将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沟通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案件质效,使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