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针对涉执信访社会救助问题提出建议,并将继续不断探索,努力构建司法救助工作新机制。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28件,争取县委、县政府政策支持,针对核查通过的劳务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16件涉民生案件,申请落实救助资金41.4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获取紧密配合支持
要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案源渠道,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通过党委文件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定,使各部门进行贯彻执行。司法救助到位而息诉要访的案例应当宣传,而充分让信访者和社会舆论了解,司法救助体现的“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基本精神,防止助长缠访闹访。
二是要推进司法救助调研,拓宽多元救助模式
司法救助牵涉范围较广,与当事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有其特殊性,法院应对县域整体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联合民政、卫计、信访、扶贫、慈善会等多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在反复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通过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联合救助机制,把法院执行案件的司法救助纳入整个社会救助大框架之内,借助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对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得到极大的补充、完善和提升。
三是要严格规范程序流程,保证资金公平使用
司法救助资金的审批程序亟需完善。一旦完善了准入门槛应该严格、公正、公开。规范审批手续的基础上要加快审批程序,甚至简化审批程序。对先期支付的救助资金,具体承办人要明确告知受助人款项的性质及执行款到位后必须优先收回等内容,并作好记录交受助人签名确认。每年使用情况要上报县委政法委和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