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信都区法院执行局向12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71200余元。
2020年10月,申请执行人陈某等12人通过邢台市信都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与被执行人邢台某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某培训学校)就拖欠2020年5月至8月工资报酬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培训学校承诺于2021年1月19日之前付清拖欠的工资报酬。裁决期满后,该培训学校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5月13日,12名员工向法院申请执行,信都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当天立案。
执行法官李会军收案后立即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执行干警又到相关部门调取该培训学校的工商登记档案和注册资金信息。在采取一系列查控措施后,发现某培训学校因为疫情、行业转型等问题运营困难,早已人去楼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开始出现波动。主办法官一边耐心安抚情绪激动的申请执行人,一边继续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通过走访该培训学校附近的店商和门市,终于找到了某培训学校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过电话多次向其释明拒绝履行裁判文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眼看赖帐不成,又面临被列入失信的处罚,最终于2021年7月12日,将拖欠陈某等12名员工的工资款汇入法院帐户。至此,案件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