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到2018年,中国农民工数量从2.25亿增加到了近2.87亿。而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工的数量,也从十一届全国人大的3名变成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的45名。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农民工代表数量更多。
今年又是五年一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本次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特别强调,对流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适情分配适当数量的流动人口代表名额。据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中国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仍有28,560万人。农民工群体,是流动人口中的主力军。可以预见,在新一轮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中,农民工代表数量还会增加。
那么,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后,统计为工人?还是农民?还是其他?
笔者认为,认定农民工代表身份,应当以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统筹考虑选民登记地、代表层级、为谁代言等因素。
所谓农民工,即户籍在农村,常住地在城镇,进城从事一定的职业,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农民工进城,一般都会从事一些相对固定的职业。如果在流入地登记选民并参选人大代表,应以进城务工所从事的固定职业为准。诸如:在工厂上班,作为普通工人,应统计为工人;如果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应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但如果是进城做生意,尤其是当企业老板,则不能统计为工人。关于这一点,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明确:“认定代表候选人的身份,应当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应当按工作性质主次认定;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人员代表名额。”
虽然是农民工,但是在户籍所在地登记选民并参选人大代表。如果在城市务工没有固定的职业,或从事涉农方面的职业,应统计为农民;如果进城有固定职业,且不从事农业方面的工作,应以其固定职业进行归类统计。
不同层级的农民工代表,认定其代表身份,也应有所不同。诸如农民企业家,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不应统计为农民;但作为全国或省一级人大代表,尤其是涉农企业家,可以将其统计为农民。
认定农民工代表身份,还应考虑为谁代言?诸如: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流出地)当选人大代表,一般可以统计为农民;在流入地(城市、工厂)一般应以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