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滦南法院扒齿港法庭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从事木料生意,被告孙某自原告王某处赊购木料进行加工出售,原被告双方已有十余年的业务关系。期间,被告孙某拖欠原告王某部分木料款,经原告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原告王某将被告孙某起诉至滦南法院。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滦南法院办案人员通过电话与被告孙某进行沟通,得知被告认可拖欠原告木料款的事实,但对原告起诉的欠款金额不予认可。考虑到被告远在外地,无法在短期内到现场调解,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该案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组建了微信群,并通过微信视频形式进行远程调解。调解过程中,因原、被告双方在交易中出于交易习惯及信任,未能留有欠款及还款凭证,亦未能进行有效地核算,对于欠款数额,双方各执一词。为厘清欠款数额,承办法官对双方各自记录的交易账目一一核对,寻找分歧点,耐心进行分析详解、释法明理,并从人情关系入手,最终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支付了木料款,原告主动撤回诉讼。至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