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嫌网络犯罪(含利用网络和利用电信实施的犯罪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14.2万人,同比上升47.9%。
统计显示,传统犯罪加速向网络空间蔓延,特别是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和赌博犯罪持续高发,2020年已占网络犯罪总数的64.4%。随机诈骗与精准诈骗相互交织,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交友诈骗、退款诈骗、信用卡贷款提额诈骗、刷单诈骗等较为突出。为赌博网站“洗白”资金的“跑分平台”、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流氓软件”、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恶意刷单”等案件层出不穷。
公民个人信息成为网络犯罪中的关键要素。数据显示,有近四分之一的网络诈骗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精准出手”,有针对性实施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网络犯罪黑灰产业的关键环节。2020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033人。
检察机关还根据部分案件梳理出了网络犯罪较为固定的犯罪利益链条:上游为犯罪团伙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等;中游实施诈骗或开设赌场等网络犯罪;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
根据统计情况,网络犯罪集团化、跨境化特征凸显,犯罪主体呈现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的“三低”趋势,老年人与年轻人更易成为受害对象。
在惩治网络犯罪方面,最高检去年成立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打击治理网络犯罪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惩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同时,最高检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围绕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问题,提出治理建议等。各地检察机关对网络犯罪保持严惩态势,持续加大惩治力度,不断加强与各相关方的协作配合,着力推动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