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审结一起包庇罪案件,被告人甲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21年4月,甲某在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新城大街东交通肇事后将肇事车辆开回小区门口,后肇事人甲某的父亲甲某某自行将肇事车辆开回肇事地点,并报警谎称自己系交通肇事者,后甲某某主动向交警坦白事故真相。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某某明知甲某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并驾车逃匿,而谎称自己是肇事者,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被告人甲某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甲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遂判处上述刑罚。
法官提醒
当自己的亲人遇到困难时理应伸出援助之手,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亲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可以姑息、纵容。在亲人触犯法律时,正确做法是鼓励其勇敢承担责任,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而不是碍于亲情让自己成为“背锅侠”。否则,最终害人又害己。